诉讼程序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概念和意义

2012-06-22

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全面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要求给被告人以刑事处罚的活动。

提起公诉是国家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专有职权,只有人民检察院才能代表国家对犯罪提起公诉,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项权力。

在刑事诉讼中,起诉是审判的前提和依据,没有起诉就没有审判。因此,起诉关系到是否将犯罪嫌疑人交付审判、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问题。在公诉案件中,提起公诉的意义主要有:

(1)通过对犯罪的追诉,为审判和处罚犯罪创造条件,奠定基础,以实现国家对犯罪的追究和制裁,保护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

(2)体现了控诉犯罪与审判犯罪职能上的分工,调整了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从而在制度上、程序上为使刑事案件得到正确处理提供了保障。

(3)确定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使犯罪嫌疑人成为刑事被告人。一方面使被告人面临法庭的审判并可能因此受到严厉的刑罚制裁;另一方面,也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刑事被告人区别于刑事罪犯,由纠问式诉讼中的诉讼客体成为诉讼一方当事人。

本文关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概念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