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定量刑情节是指法律无明确规定,而由司法人员根据立法精神和司法经验的总结,在量刑时具体掌握酌情适
用的情节。其对于量刑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但不可夸大其作用,也不能否定其作用。实践中存在两种倾向:
一种是量刑时只考虑法定量刑情节而忽视酌定量刑情节的作用;另一种倾向是以酌定量刑情节作为量刑从重
、从轻的主要依据,甚至将酌定量刑情节的作用扩大到类似于法定量刑情节,或者超过法定量刑情节的程度。
实践中律师要认识到酌定量刑情节也是量刑时应考虑的事实根据。刑法第61条规定的量刑原则也要求量刑应
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进行。其中的犯罪情节应理解为包含各种情节
在内,其中也有酌定情节。这一规定可视为酌定情节能够影响量刑的法定依据,因此,量刑时不能无视酌定量
刑情节的存在。律师要正确地区分酌定量刑情节和法定量刑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作用。法定量刑情节对量刑的影
响起主导作用,是司法人员首先要考虑的因素,而酌定量刑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则一般是参考性和辅助性的。
如,某一犯罪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对其量刑时,是从轻还是选择减轻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因
考虑其有多个有份量的酌情从宽处罚的情节,故选择了减轻处罚对其量刑,这充分地考虑了案件的各种情况,
做到了罚当其罪。
本文关注:关于酌定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与适用